中國嘉德(香港)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以下稱為“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均依據本圖錄中所附之買家業務規則、重要通告、競投登記須知、財務付款須知以及可向本公司索取之賣家業務規則進行,參加拍賣活動的競投人須仔細閱讀並予以遵守。該等業務規則及規定可以公告或口頭通知之方式進行修改。
佣金調整通知
自2015年中國嘉德香港秋季拍賣會(10月4-7日)起,本公司將對買家佣金調整如下:
-每件拍賣品的落槌價中,在港元5,000,000或以下之部分,該部分金額的佣金以18%計算;
-超過港元5,000,000至港元20,000,000之部分,該部分金額的佣金以15%計算;
-超過港元20,000,000之部分,該部分金額的佣金以12%計算。
拍賣品之狀況
競投人應於拍賣前之展覽會上審看拍賣品,並對自己的競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如欲進一步瞭解拍賣品資料,請向業務人員諮詢。如圖錄中未說明拍賣品之狀況,不表示該拍賣品沒有缺陷或瑕疵(請參閱載於本圖錄之買家業務規則第五條)。
受限制物料
附有符號之拍賣品於編制圖錄當時已識別為含有受限制物料,而有關物料可能受到進出口之限制。有關資料為方便競投人查閱,而無附有該符號並非保證該拍賣品並無進出口之限制。由植物或動物材料(如珊瑚、鱷魚、象牙、鯨骨、玳瑁、犀牛角及巴西玫瑰木等)製成或含有植物或動物材料之物品,不論其年份或價值,均可能須申領許可證或證書方可出口至香港境外,且由香港境外國家進口時可能須申領其他許可證或證書。務請注意,能取得出口許可證或證書並不能確保可在另一個國家取得進口許可證或證書,反之亦然。例如,將歷時不足100年之象牙進口至美國即屬非法。競投人應向相關政府查核有關野生動物植物進口之規定後再參與競投。買家須負責取得任何出口或進口許可證/或證書,以及任何其他所需文件(請參閱載於本圖錄之買家業務規則第三十條)。
電器及機械貨品
所有電器及機械貨品只按其裝飾價值出售,不應假設其可運作。電器在作任何用途前必須經合格電器技師檢驗和批核。
語言文本
本公司買家業務規則、賣家業務規則、載於圖錄或由拍賣官公佈或於拍賣會場以通告形式提供之所有其他條款、條件、通知、表格等文件以及本圖錄中拍賣品之描述,均以中文文本為准,英文文本僅為參考文本。
版權